国际商学院同学: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决策部署,扶持大学生投身创业实践,促进创业项目与创业政策、创业服务、创业资本的有效对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主办“2017年广东‘众创杯’大学生启航赛暨‘赢在广州’第六届大学生创业大赛”。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发动学生积极参加。
一、大赛时间:
2017年4月—12月。
二、大赛网站:
http://cyds.job168.com、http://www.gdhrss.gov.cn/zcb
三、参赛对象
(一)团队组:参赛成员必须为如下条件之一:
(1)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学生;
(2)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在读大学生;
(3)在广东省内校区就读的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在校学生。
每个参赛成员须由学校出具在校学生证明,创业团队尚未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
(二)企业组:
参赛成员必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或毕业5年内(2012年7月—2017年7月期间毕业,下同)学生,且2014年1月1日以后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合法注册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参赛团队负责人须为该组织法定代表人或合伙人或股东成员(须出具相关证明);企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知识产权纠纷。(台湾地区参赛成员必须为台湾公私立大学或科技院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内)
四、参赛要求
1. 参赛者以团队形式参赛,团队组每队报名人数不少于3人,不超过8人,企业组每队报名人数不超过5人。各参赛团队负责人必须参加赛事答辩环节,答辩总人数不超过3人。
2. 曾获得往届“赢在广州”大学生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广东“众创杯”系列赛事金银铜奖和省级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的创业项目团队不能参加。
3. 参赛团队(企业)报名时只能选择广东“众创杯”六个单项赛事中的一项,不得兼报。
4.参赛项目选题方向不限,鼓励拥有创业梦想与激情的在校大学生团队或已展开正常经营的创业团队踊跃参加。
5. 参赛项目所提出的产品或服务,必须具备一定的技术支持,具备可操作性,且参赛者必须对参赛项目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
五、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
1. 团队组(在校组):由学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组织,请有意参赛的队伍在5月8日17:30之前将创业计划书纸质版和报名表(附件1)交到校本部行政楼336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yzd_jnu@163.com(国际商学院团队5月6日下午交到珠海校区行政楼521室)。
2. 企业组(社会组):可通过各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自行通过大赛官方网站(http://cyds.job168.com、http://www.gdhrss.gov.cn/zcb)直接参赛,必须在5月15日前将项目资料上传至大赛组委会。
(二)第二阶段
5月9日-5月12日,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聘请校内外创业专家,对“在校学生组”创业团队资料及项目进行评审,最终评选出3—5个优秀创业项目或创业组织进入广东省下一阶段比赛。
5月13日-5月15日,经学校评选推出的“在校学生组”创业团队在广东省大赛官方网站(http://cyds.job168.com、http://www.gdhrss.gov.cn/zcb)完成项目资料上传。
(三)第三阶段
6月,广东省大赛组委会聘请创业专家,对全省创业团队资料及项目进行评审,最终评选出创业项目或创业组织进入下一阶段准决赛,其中团队组(在校组)40个创业项目、企业组(社会组)20个企业。
(四)第四阶段
7—8月,创业培训和项目修改完善阶段。
(五)第五阶段
8月—9月,准决赛(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六)第六阶段
9月,总决赛暨大赛颁奖典礼(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七)第七阶段
10月-12月,创业成果展示。
六、奖项设置
(一)竞赛奖:大赛设金奖、银奖、铜奖、优胜奖和若干单项奖,由大赛执委会颁发证书。团队组和企业组金、银、铜奖由大赛组委会统一给予省级优秀创业项目资助(同时作为大赛奖金)。
1、团队组:设置金奖2名、银奖4名、铜奖5名、优胜奖35名、创业伯乐奖(指导老师)46名、创新奖若干名。其中金奖10万、银奖8万、铜奖5万、优胜奖8000元;创业伯乐奖(指导老师)金奖5000元、银奖3000元、铜奖2000元、优胜奖1000元。
2、企业组:设置金奖2名、银奖4名、铜奖5名,其中金奖20万、银奖15万、铜奖10万。
(二)组织奖:大赛设立优秀组织奖,对积极参与大赛并作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大赛执委会颁发优秀组织奖荣誉证书。
七、配套奖励与支持项目
除扶持资金外,符合条件的大赛获奖项目和优秀项目可相应享受“N+”支持措施。
(一)创业补贴扶持。
1、团队组金奖、银奖、铜奖项目2年内在广东省内落地的,可再分别申请10万、7万和5万项目落地资助(具体按粤人社规〔2016〕10号文执行);
2、获奖时已在广州市内创办企业或获奖后2年内在广州市内成功落地创办企业的创业项目可申领优秀创业项目资助:一等奖(金奖)20万,二等奖(银奖)15万,三等奖(铜奖)10万,优胜奖5万(具体按穗人社发〔2015〕57号文执行);
3、入围团队组优胜奖(含优胜奖)和企业组铜奖(含铜奖)以上竞赛奖励,可申请广州市创业项目征集补贴,标准:2000元/项。
(二)孵化场地保障。参赛团队或企业可申请入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技、团委等部门建设认定的创业孵化载体,享受一定年限的减免费场地和孵化服务。
(三)创业融资支持。获奖企业或团队有机会获得广东省创业引导基金旗下子基金及大赛合作投资基金、创业投资机构股权投资。有意愿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参赛团队或企业,可由承办单位推荐到广州股权交易中心“中国青创板”、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科技板”挂牌展示,享受相关投融资对接服务。
(四)创业担保贷款。参赛企业(登记注册3年内)可向企业登记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办银行)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其中个人贷款额度最高20万元,合伙经营或创办小企业可按每人不超过20万元、总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性”贷款,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和科技型小微企业贷款最高额度300万元),并按规定享受贴息。
(五)银行专项授信。获奖企业可获得大赛合作银行提供的企业贷款授信和利率优惠支持。
(六)素质提升资助。有意愿的获奖团队或企业负责人,将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直接推荐参加广东省初创企业经营者素质提升培训班(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等知名院校EDP培训课程),并享受10000元学费资助。
(七)政策补贴直补。获奖团队或企业将获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政策补贴服务,包括专人对接了解情况、精准梳理可享受补贴清单、一次性落实有关补贴等,扶持补贴总额最高可达10万元。
(八)交流对接平台。参赛团队或企业可申请参加广东“双创活动周”项目展示、融资对接、创业沙龙等交流对接活动;申请加入广东省众创俱乐部,获得广东省创业导师团创业导师辅导服务。
(九)人力资源服务。符合入户条件的获奖项目核心成员可获得高层次人才一站式专区服务,包括协调办理落户手续、人事档案托管等多项服务。
(十)其他支持措施。各主办单位、支持单位和合作单位结合职能或自身优势,为参赛企业(团队)提供相关政策和资源支持。
八、联系方式
暨南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联系人:黄老师 020-85226598
附件:
暨南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