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暨南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在校研究生2019年奖助金等级评审工作的通知》和《暨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改革试行办法》(暨研〔2014〕37号),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现制定国际商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19-2020学年的奖助金评审办法。
一、评审对象
本次研究生奖助金评审的对象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2019级、2018级和2017级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
二、资助比例和额度
等级 | 覆盖面 | 国家助学金 | 学业奖学金 | 总金额 |
一等 | 10% | 0.6万元/年 | 1.2万元/年 | 1.8万元/年 |
二等 | 60% | 0.6万元/年 | 1.2万元/年 | |
三等 | 30% | 0.2万元/年 | 0.8万元/年 | |
备注 | 按月发放 | 按年发放 |
三、评审原则
1.评审对象:2019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奖与助相结合。符合《暨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2018年7月修订)中“特别困难”等级的同学,经提供当年家庭情况调查表,当年度奖学金评为二等及以上等级。
(2)按照入学当年推免复试及统考复试成绩排序,推免生与统考生分列,高等级奖助金推免生优先。
2.评审对象:2017级、2018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发表高水平期刊论文,按如下计分标准进行计算(期刊等级以发刊当年暨南大学社科处公布的为准),此项占比50%。论文要求为在读期间公开发表的成果,会议论文不计算,申请人必须为第一作者或者导师第一作者、申请人第二作者,且署名单位为暨南大学。
学术论文计分标准
级别 | 分值 |
A1 | 100 |
A2 | 67 |
A3 | 53 |
B | 15 |
C | 7 |
(2)按平均学分成绩进行计分,此项占比50%。
(3)奖与助相结合。符合《暨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2018年7月修订)中“特别困难”等级的同学,经提供当年家庭情况调查表,当年度奖学金评为二等及以上等级。
(4)考勤上采取一票否决制。即无故缺席教学计划内的课程和学院通知必须参加的学术讲座者,不得获评高等级奖助金。
四、评审程序
(1)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自愿申请,在规定之日前向国际商学院学科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提交下列材料:《国际商学院全日制研究生2019-2020学年度奖助金评审申请表》(附件1);已修课程的成绩单;已发表论文的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只提交研究生期间的校级及以上获奖情况);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2,非必须提交材料)。
(2)国际商学院学科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负责对申请奖助金的材料进行审核。
(3)国际商学院奖助金评审小组确定拟奖助学生名单后,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暨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4)对学院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国际商学院学科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诉,学科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必须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学院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国际商学院
2019年10月12日
附件1 国际商学院全日制研究生2019-2020学年度奖助金评审申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