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暨南大学·赛莱拉教育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暨珠〔2013〕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校区决定启动2016年暨南大学-“赛莱拉”学生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审办法
由学工办负责学生助学金评审工作,评审结果需经校区党政联席会审议方为有效。
二、申报流程
1. 奖励对象
珠海校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具体要求:
(1)学习成绩优秀,平均学分绩点在3.2以上,无任何不及格科目,学年综合测评总成绩在90分以上,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
(2)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在学校办理了贫困生登记手续并经学校认定为经济困难的本科生;
(3)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记录和不良行为;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积极参与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同等条件下,参与活动并能出具相关证明的优先考虑。
2.奖励名额
国际商学院:6名
3.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者填写《暨南大学“赛莱拉”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供有效期内困难生登记回折复印件。
(2)辅导员(班主任)签署意见、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署意见;学院组织初审并汇总后,于规定时间内将申 请纸质材料和学院汇总表(加盖公章)递交至校区学工办复审,同时将电子版学院汇总表(见附件)发到邮箱575680388@qq.com。
(3)学生申请及审批时间要求
学生上交时间:2017年6月27日(周二)下班前
学院审核时间:2017年6月28日-30日
学工办复核时间:2017年7月1日-5日
4.学生递交的申请材料:
(1)附件2《暨南大学“赛莱拉”助学金申请表》一份;
(2)有效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记回执(绿卡)复印件一份;
(3)2015-2016学年成绩单(并盖公章确认)。
国际商学院
201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