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16年暨南大学-“赛莱拉”学生助学金的通知

2017-06-22 发布单位:国际商学院

根据《关于印发<暨南大学·赛莱拉教育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暨珠〔2013〕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校区决定启动2016年暨南大学-“赛莱拉”学生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评审办法
 
 由学工办负责学生助学金评审工作评审结果需经校区党政联席会审议方为有效。
 
、申报流程
 
1. 奖励对象
 
珠海校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具体要求: 
(1)学习成绩优秀,平均学分绩点在3.2以上,无任何不及格科目,学年综合测评总成绩在90分以上,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
(2)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在学校办理了贫困生登记手续并经学校认定为经济困难的本科生;
(3)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记录和不良行为;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积极参与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同等条件下,参与活动并能出具相关证明的优先考虑。
 
2.奖励名额
 
国际商学院6名
 
3.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者填写《暨南大学“赛莱拉”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供有效期内困难生登记回折复印件。
(2)辅导员(班主任)签署意见、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署意见;学院组织初审并汇总后,于规定时间内将申 请纸质材料和学院汇总表(加盖公章)递交至校区学工办复审,同时将电子版学院汇总表(见附件)发到邮箱575680388@qq.com。
(3)学生申请及审批时间要求
学生上交时间:2017年6月27日(周二)下班前
学院审核时间:2017年6月28日-30日
学工办复核时间:2017年7月1日-5日
 
4.学生递交的申请材料:
(1)附件2《暨南大学“赛莱拉”助学金申请表》一份;
(2)有效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记回执(绿卡)复印件一份;
(3)2015-2016学年成绩单(并盖公章确认)。
 
暨南大学“赛莱拉”助学金申请表.doc
文件类型: .doc 4b8d534e8bd1ef1b513dbff89202898d.doc (46.50 KB)
 
国际商学院
201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