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暨南大学国际商学院招收港澳台侨研究生招生公告

2020-05-19 发布单位:国际商学院

按照《2020年暨南大学招收港澳台侨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精神,国际商学院招收港澳台侨研究生实行“申请审核制”。即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提交学校规定的申请材料;材料审核合格者,可径直参加专业复试;学院择优录取,名额不限。

一、招生专业目录: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位类型

024

国际商学院

1202J3

国际商务

科学学位

二、申请资格

(一)身份条件

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3.华侨考生

1)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2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

2)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者,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且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出国留学和因公出国工作不能视为定居。

(二)学历与学位条件 

1.申请硕士学位者的学历学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主管部门承认学历学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已获内地(祖国大陆)大学或海外及港澳台地区著名大学的本科毕业证或学士学位证。

2.特别提醒

本校学生不能同时攻读两个及两个以上学历层次的专业或同一层次的两个专业,一经发现,取消报名或录取资格。

(三)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四)申请人的学业成绩、学术水平及语言能力等条件须达到所申请专业的入学要求。

三、报名

(一)网上申请

1.秋季入学网上报名时间:2020110-524日。

2.报名网址:https://yz.jnu.edu.cn/

3.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提交申请材料

1.暨南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系统自动生成)。

2.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华侨考生需提交华侨身份证明或出入境记录)

3.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或公证件。

4.最高学历、学位证明文件及公证件。持中国大学毕业证和学位证,须有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认证报告;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位的,须有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或中国驻外大使馆或同等法律效应的公证件。

5.各类获奖证书及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6.两名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推荐信原件。

7.个人陈述,硕士800字左右,用中文简体撰写。内容应包括个人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学术研究成果、硕士阶段的研究计划及毕业后的个人发展目标等。

8.一本学士论文全文(往届生)或论文摘要(应届生)。

9.个人研究成果,已发表的学术文章目录及摘要,以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如有请提供)。

★请在报名系统上传以上申请材料的电子文档,并按顺序编号整理上述材料的纸质版,于2020525日(秋季)前递交或邮寄到国际商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一经受理,恕不退回。 

★递交或邮寄申请材料地址:

国际商学院地址:中国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前山路206号,暨南大学国际商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收。

★考生须准确填写网报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个人填报不实或虚假信息,考生将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学校组织专家审核考生申请材料,视情况需要,可要求申请者提供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一经发现申请材料不实,则取消申请资格。

(三)报名费

报名费均为500/人。考生须按规定缴纳报名费,只完成网络报名,没有缴纳报名费的,本次报名无效。完成报名流程后,报名费不予退还。

四、初审

2020530日前(秋季),学院组织各专业不少于5位专家对申请人的资格及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对语言能力、专业素质、研究潜力等方面综合审查,初审合格者方可参加复试。

五、复试与录取

复试安排及要求,详见我校研招网与学院后续通知。

六、学习方式和学制

1.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2.全日制研究生学习时间为周一至周五。

3.学术型硕士生学制为3年。

七、报到入学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相关证明,并向报考学院书面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入学时91日前(秋季)未取得相应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学费

学校按学制收取学费,港澳台侨研究生在学期间相关收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研究生相同,具体各专业学费标准见我校财务处网站学费公示栏(http://cwc.jnu.edu.cn/)。

九、住宿

学校为全日制研究生提供校内宿舍,收费标准约4000/年,学校会根据宿舍实际安排情况适当调整收费标准。

十、奖学金

2020级研究生新生可申请:

1.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2.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

十一、毕业与学位授予   

修满规定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且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获得中国教育部认可的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十二、联系方式

1.有关申请资格、申请方式的咨询与申诉

暨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中国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601

邮编:510632

电话:+86-20-85220045   +86-20-85223932

传真:+86-20-85223790 

E-mail: oyzb@jnu.edu.cn

网址:https://yz.jnu.edu.cn/

2.有关专业、课程、学习与考核方式等咨询

暨南大学国际商学院

联系电话:吕老师  0756-8505930

 

                                                                                          暨南大学国际商学院

                                                                                             2020年5月19日